新华财经北京8月8日电(记者董道勇)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自2025年8月8日起,对在该日期之后(含当日)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对在该日期之前已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包含在2025年8月8日之后续发行的部分)的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直至债券到期。
记者注意到,8月8日有820亿元30年期国债、1260亿元7年期国债续发,但续发并不涉及税收变动。8日还有9只共360亿元地方债新发,分别为10年、30年河北债及1年、2年、5年、7年、10年湖北债,合计发行金额360亿元,作为首批债券利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地方债,其票面定价情况成为市场关注重点。
对于8日市场交易情况,潍坊银行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周媛媛表示,8日市场相对平稳,波澜不惊。相比较而言,政策公布当日债券市场呈现“过山车”行情,新债收益率先涨后跌。存量国债因“免税”因素成为机构抢筹对象,25超长特别国债02(2500002.IB)近一月成交额达556.5亿元。
“10年期国债收益率从8月1日的1.75%回落至8月7日的1.70%,显示市场逐步消化政策影响。因此市场在8月8日前已经明显消化了国债税收政策变动带来的影响。”周媛媛表示,相对来说,8日各债整体持有收益、债券表现、利差结构等依然是机构持有债券(尤其是国债)的核心考量;对非机构群体来说,由于权益市场表现良好,市场被AI等板块吸引的概率更大。
业内人士表示,近年来,在资产荒背景下,市场资金持续涌入债券市场,推动利率快速下行,央行也多次提示长端利率风险。此次恢复对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征收增值税,有助于降低上述债券资产相对于其他资产的吸引力,在防范利率过快下行同时,也能引导资金投向股市、实体经济等其他领域,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
中诚信国际研究院院长袁海霞认为,伴随债券发行规模不断增加,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对于整体税收贡献也会逐步提升,有利于释放增量财政空间;同时,由于此前国债利息免税,导致其收益率无法与信用债等进行直接对比,影响国债收益率作为市场定价基准功能的发挥,此次通过税收制度的统一,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国债收益率市场基准利率功能,提升债券市场定价效率。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院院长温彬认为,新政采用“新老划断”的渐进式调整,体现了政策对市场平稳过渡的重视。这种安排既给了市场充分消化时间,也避免了存量资产价值剧烈波动可能引发的金融风险。
“本次增值税调整的核心变化在于,不同类型机构、不同券种的税负变化存在显著差异。”温彬表示,对8月8日及以后新发行的国债、地方债、金融债利息收入恢复征税,其中银行、保险、券商等自营机构适用6%标准税率,公募基金及其他资管产品适用3%简易征收率,政策明确同业存单不属于本次调整范围,继续享受免税优惠。
温彬预计,未来国债和地方债虽恢复增值税,但利息收入仍免征企业所得税,保留了部分优势;对于信用债和同业存单,税收政策保持不变,信用债利息按25%征所得税但增值税早已征收,同业存单则维持利息收入全免,存单相对性价比提升。
展望未来,袁海霞预计,该政策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国债、地方债、金融债配置需求,但由于政策表示对于存量债券继续免征增值税直至债券到期,短期内或增强机构对国债、地方债、金融债的老券,以及信用债、同业存单等债券品种的配置意愿,短期内新老券利差、信用利差有望收窄。
此外专业化配资知识网,有业内人士提醒,8月7日,中债估值中心发布关于债券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后过渡时期中债债券估值和收益率曲线的编制说明,表示已对曲线估值调整做好准备,因此在各品种各期限新券发行完毕以前,中债收益率曲线可能会迎来短期“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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